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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共治

媒体评“泔水喂猪”被写入禁令 延续性规范再引关注

Aug 22, 2026

近日,“泔水喂猪被正式写入禁令”引发热议。部分媒体报道称,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禁止用未经无害化的厨余垃圾喂畜禽。有自媒体甚至以“从今天起,你喂猪可能违法了”为题对该法律条款进行解读。

实际上,“禁止泔水喂猪”并非生态环境法典的新规。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已明确规定,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王灿发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基本是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平移过来的。也就是说,畜禽养殖场不能随便将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只有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才能饲喂畜禽。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也指出,该禁止性规定并非新设。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刚刚施行,公众对法典条文的首次大规模集中阅读随之出现,泔水喂猪又是农村长期存在的传统做法,一条延续性规范因法典化而被重新发现并放大讨论,属于法典施行初期的正常现象。这也体现了法典编纂的一项重要功能,将分散在单行法中的规范系统整合,提升其可见度与权威性。

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前,已有因泔水喂猪被处罚的案例。2025年8月,云南省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举报后查获王某使用三轮车收运10余桶厨余垃圾用于饲养生猪,认定其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并作出行政处罚。针对网友关于农村泔水喂猪的质疑,罗平县有关部门回应称,自非洲猪瘟防控政策实施后,厨余垃圾须统一无害化处理以杜绝疫病传播,该县每日超10吨厨余垃圾均由专业公司免费回收并运至曲靖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