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田某入住旅馆不久后被发现死于房间内。近五年后,经鉴定确认田某因电击死亡。旅馆经营者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承认房间内的电风扇存在漏电问题,并在事发后将电风扇移至储物间门口。因此,田某的哥哥和姐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馆及其经营者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5万余元。
据山东荣成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旅馆电风扇存在漏电问题,导致田某触电死亡。法院判决旅馆及实际经营者张某赔偿田某亲属115万余元。田某生于1975年8月,一生未婚。该旅馆于2012年6月登记注册成立,登记经营者为张女士。张某自述,姑姑张女士自2010年起开始经营旅馆,在去世前将旅馆转给他经营,其姑父和儿子未参与旅馆经营,也未分红。
2020年8月26日,田某到旅馆住宿,不久后被发现死于4号房间内。田某生前是某公司的船员。公安机关询问了公司经理、船长及多名船员,他们均表示事发前一晚田某身体健康状况正常,未受伤。2025年6月17日,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田某死因进行司法鉴定。2025年8月18日,鉴定意见显示田某系电击死亡,其皮肤电流损伤符合与落地电风扇部件接触触电形成。张某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但未能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新鉴定申请。
张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称,事发房间内的电风扇正常摆放在床边,田某倒地时风扇头压在他身上,风扇罩掉落在地。张某扶起风扇时感到电击,随即拔掉了插头,并将风扇移到储物间门口,以防田某的死与旅馆有关。法院认为,根据调查结果和鉴定意见,可以认定旅馆提供的电风扇存在漏电问题,导致田某触电死亡,旅馆应承担侵权责任。张某作为旅馆的实际经营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驳回了旅馆方关于田某在入住前已在外受伤的辩解。
此外,法院认为张女士丈夫和儿子不应承担责任,因为旅馆注册前张女士已经去世,且无证据表明他们参与了旅馆的经营或收益。最终,法院判决旅馆及张某赔偿田某亲属1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