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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例举涉胖某公司案件 严惩网络黑嘴造谣炒作

Apr 20, 2026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5年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许昌市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于某某与柴某某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5年1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许昌市胖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于某某与柴某某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该案例严惩了“网络黑嘴”造谣炒作牟利的行为,明确了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的界限,对于提振企业家信心、净化网络环境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自2025年3月起,柴某某利用温某某实名注册的账号“柴某怼”,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对胖某公司及其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于某某进行恶意抹黑,并借此吸引粉丝带货,为其关联企业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武汉市某珠宝有限公司营造竞争优势。

胖某公司及于某某认为上述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并侵害其名誉权,因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致歉并在视频账号发布道歉内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0万元。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柴某某编造并传播了虚假和误导性信息,引发公众对胖某公司的不当猜疑,导致该公司多年积累的信任度受损,部分商品被退货,其他业态商品销售也受到影响。此外,柴某某使用侮辱性低俗词语发布针对个人的虚假负面言论,侵犯了于某某的名誉权。温某某出借社交媒体账号后未履行监督义务,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制止侵权行为。温州市某珠宝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某珠宝有限公司为享受流量红利而放任侵权行为,存在过错。这些行为共同导致了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胖某公司及于某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一审判决已生效。